课程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的重要措施,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校考试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考试的形式
课程考试有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也采用听力考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形式。
二、课程考试的报考
(一)正考课程的报考
正考课程即学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课程,包括当学期教务处安排开设的课程(包括开放教育入学指南、会计实务操作、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不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和学生超前或滞后选的课程。
学生须在每学期初,按教务处要求交纳学费,并履行正考课程注册手续。课程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将在学期末直接转换为报考信息,经班主任核对后,正式生效,即正考课程报考成功。报考信息上报至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后,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二)补考课程的报考
补考课程即学生首次参加考试未通过或缺考,需再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课程。
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后3周之内到班主任处办理报考,学校为其履行补考课程再注册手续。课程再注册成功后,再注册信息将在学期末直接转换为报考信息,经班主任核对后,正式生效,即补考课程报考成功。报考信息上报至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分部后,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三、考试成绩复查办法
(一)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产生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复查申请。考生须提供姓名、学号、复查科目名称、试卷代号、考场号、座位号、卷面成绩、复查原因等信息,并到校填写《考试卷面成绩复查申请表》或《形成性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由教务处汇总全部复查申请,上报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分部进行复查。
(二)试卷复查范围
1、试卷总分处小分错加。
2、试卷题目小分错加。
3、试卷总分数错加。
4、试卷分数错登、漏登。
5、试卷中有题目漏阅。
6、试卷中客观性试题有明显错阅(非客观性试题的评分宽严不属复查范围)。
(三)考试成绩复查结束后,对成绩有变动的,教务处予以更正成绩和备案。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复查申请,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四、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分校在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