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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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6 11:09:59

为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补修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开放教育学生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的顺利衔接,实现本科(专科起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开放教育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补修课程”指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知识基础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2、自06年春季开始,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将补修课程列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门,每门课程的学分不超过4学分。

3、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须完成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通过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

二、补修课程的实施及考试安排

1、我校补修课的实施及收费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参加补修的学生须按学校要求按时交费,学校统一为其进行课程注册。未交费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补修课程的考试。

2、补修课的教学组织分两种形式:统补与自补。统补由国家开放大学(西安)负责组织;自补由分校自行组织。补修课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3、补修课考试由国家开放大学(西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每学期期末下发通知。

三、补修课的免修免考

1、持有相关证书或单科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相关课程教学要求不低于现设补修课程教学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免补手续,但须提交相关课程成绩的有效证明。

2本科学生在入学后三周内,将专科段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章、A4纸)交班主任,我校由专人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初审,报国家开放大学(西安)批准后,可以免补修该门课程,成绩记“合格”。我校保存相应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