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规定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8-26 10:52:27

为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通过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我校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国家开放大学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取得国家开放大学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由国家开放大学(西安)颁发国家开放大学印制的学生证。

2、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网上实名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认真校验个人基本信息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3、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4、在籍学生每学期都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5、在籍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和转专业,具体办法按《国家开放大学(西安)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6、学生因个人原因可以申请休学和退学,但须写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注册课程时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籍管理员。班主任为退学的学生及时办理书费结算手续。

7、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须在每年的6月、12月前提交书面申请交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