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
1.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须提交《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区。近14天内有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近7天内核酸检测正常者除外)。对于出现咳嗽、胸闷、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考生,劝说其不要参加本次考试。
2.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区须进行扫码测温,持有绿码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度和健康码显示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点须在考试开始之前收集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无《承诺书》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4.近期有境外旅行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人员,不能作为考试工作人员。
5.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试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和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6.考试结束后,考生错峰、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在考场长时间逗留。
(二)考场管理
1.考点考试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考点有明确标识,张贴“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1米、排队入场”以及西安“一码通”标识。考点建立“进入”和“离开”考场专用通道,明确标识,确保人员间隔距离,避免人员拥堵或聚集。
3.考试期间,考场内须保持通风。每场考试之间保持通风20分钟以上后,再进行下一场考试的进场准备。
4.考点在当天考试开考前、中午间歇和每场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区域进行消杀,并在醒目位置标记“已消毒”等字样。计算机上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对键盘进行擦拭消毒。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对考点考场、走廊、卫生场所等考试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并做好相关记录。
5.考点须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6.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异常或发热状况,应立刻终止其考试并进行隔离,做好接触人员记录,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方案措施进行处置。
六、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工作要求
1.各统考考点全体工作人员须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把考生证件核验环节关,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从考试筹备到考试结束全过程中,凡不按规定程序执行或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按正常渠道汇报,甚至隐瞒不报或越权处理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各工作组组长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统考工作顺利进行。各工作组人员凡因特殊原因请假者,须向统考工作领导小组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二)各考点考前会议安排
学校统考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统考考点考务培训会须在2021年9月10日(周五)之前进行。
(三)考试材料回收
各统考考点于2021年9月16日(周四)17:00时前,将①《考试登记表清单》纸质盖章版;②各考点本次考试实施细则纸质盖章版;③各考点《考试登记表》、《考生签到表》(主考签字,以每场次各机房为排序);④《违纪考生统计表》纸质盖章版(无违纪也需报送,注明“无违纪”);⑤本次考试总结纸质盖章版(同时提交Word版)等材料,统一报送至校部统考管理办公室。由校部统考办将整理后的考试材料,一并报送至西安考区办。
考试全部结束后,各考点须将考场网络监控系统视频录像文件回传。上传文件应上传至对应的目录(/统考/212批次/西安开放大学)。回传视频文件编号规则为:统考XX批次—考点名称—第X轮次—第X考场。
附件:西安开放大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
考试过程应急预案》
西安开放大学
2021年9月3日
附件
西安开放大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
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参照《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西安开放大学成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担任,组员由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在考试期间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凡重大突发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及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突发事件,应报当地司法机关。
第三条 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考试期间,统考考务工作组设置值班电话、值班QQ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无阻。各应急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全天开启。
第二章 突发事件
本预案突发事件包括:
第四条 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第五条 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第七条 由于考试期间发生媒体曝光或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第八条 机(网)考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第九条 机(网)考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第十条 考试期间,由于考生因身体状况不好或气候环境不适应等原因,出现身体异常反应等。
第十一条 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各工作组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 发生第二章第四、五条事件时,考点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情况,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具体处理由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具体处理由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点以及医疗人员协助。
第十三条 发生第二章第六条事件时,考点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情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根据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由统考考点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 发生第二章第七条事件时,考点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情况,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具体处理由笔试考场工作组及机(网)考工作组负责,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协助。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监考及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具体处理由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机(网)考工作组协助。
第十五条 发生第二章第八条事件时,监考教师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具体处理由考务、技术工作组负责。
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同时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根据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1.该次考试延时。
2.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六条 发生第二章第九条事件时,监考教师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则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用机上进行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考点应先安排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同时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1.该次考试延时。
2.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七条 发生第二章第十条事件时,监考教师应及时报考点后勤保障工作组采取紧急医疗救助措施,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十八条 发生第二章第十一条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相关统考试点工作组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九条 考试期间不接待任何新闻单位的采访。对于全国统考的各种问题以及学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各工作组按其职责进行解释和解决。
第二十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开放大学统考工作办公室。